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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侦查取证设备及摄像机、照相机、镜头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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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侦查取证设备及摄像机、照相机、镜头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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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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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侦查取证设备及摄像机、照相机、镜头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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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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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侦查取证设备及摄像机、照相机、镜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侦查取证设备及摄像机、照相机、镜头采购 项目编号: GLZFCG2015A0053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分 标 货 物 名 称 数 量 单位 A分标 摄像机、照相机及镜头 1 批 B分标 侦查取证设备 1 批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5年05月08日 08:00至2015年05月1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发售地点: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10楼10-7室) 招标文件售价: ¥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 联系人: 黄雪光 联系电话0773-2818658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 2015年05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所投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 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5月27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达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桂林银行城中支行;帐 号: 6600 1200 4199 9000 1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桂艳 项目联系电话: 0773-28567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信义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陈今强,0773-28567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邓桂艳,0773-28567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43号盛业大厦5楼5-9室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 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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